学位工作
医学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的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
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预计于2月28日启动,现将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预通知如下:
工作项目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工作要求 |
涉密论文 | 3月7日前 | 涉密论文申请者提交相关材料(如有,请提前告知所在的学院或科教科) | 学位申请人 导师 | 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 |
预答辩资格审核及预答辩 | 3月18日前 | 一级学科点进行博士预答辩资格审核、表决及组织博士预答辩; ? 有预答辩要求的硕士点组织硕士预答辩。 | 学位申请人 学位点秘书/科教科 ? | 一级学科博士点须邀请两位本校的一级学科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再组织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博士学位论文及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表决,决定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进入预答辩环节。 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环节。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安排,须由一级学科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否则不得进入预答辩。 一级学科硕士生的预答辩由各相关学位点自行安排。 |
学位申请 | 3月24日前 | 学位申请人在学位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同时上传论文(用于查重) | 学位申请人 各班班长 | 学位申请人必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中提交打印《学位申请书》(双面打印),先自行保存,答辩通过后再交给各班班长。 |
资格审核 | 3月24日前 | 1、学位点秘书/科教科 对学位申请人完成学分、学杂费缴交情况、创新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各项目予以审查。 2、导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评阅,提交《引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评语》(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 3、人才培养办在学位管理系统提交全部审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在研究生院领取论文封面、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档案袋等材料。 4、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档案袋等材料(地点待定)。 | 导师 学位点秘书/科教科 各班班长 人才培养办 | 1.请各学位点秘书/科教科对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认真审核学位申请人的所有项目,项目全部通过者,方为资格审核通过。 2.“学分审核”:请审核学位申请人的成绩单。在审核学分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同时,审核成绩单是否合乎规范(须有“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成绩学籍证明专用章”)。 3.审核完成后,将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名单发送至人才培养办。(3月24日前) 4.请班长提醒同学们:《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每人只有一份,不能涂改,论文封面不能折叠。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 ? | 3月24日前 |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包括第二次检测) |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人 学位点秘书 导师 人才培养办? | 1.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在论文送审前须在系统上传其学位论文电子版,经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 2.检测结果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①文字复制比小于10%的,视为检测通过,可以直接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②文字复制比介于10%~20%的,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经导师确认无学术失范后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无需填写其他表格,以导师最终提交的《引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为准。 ③文字复制比介于20%~40%的,暂缓送审并进行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3月24日17:00前提交),若复检结果仍大于20%,须由学位点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人工认定,专家小组认定无学术失范行为的,经学部审核同意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同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认定书》;否则应延缓一个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④文字复制比≥40%,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或一年后方可再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
论文盲审 | 3月26日前 |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 资格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申请人 学位点秘书 研究生院 | 博士学位申请人及学位点秘书提交论文和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参加双盲评审。研究生院须收到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创新成果统计表》并在系统看到申请学生的预答辩结果通过后,才安排送审,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将不予送审。 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教育部学位中心盲审,预留评阅时间不少于四周。 |
4月8日前 | 学部送审硕士学位论文、 评阅专家评阅论文 | 学位申请人 各班班长 人才培养办 评阅专家 | 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由学部统一组织盲审,评审时间不少于两周。 1、各班班长收集本班盲审论文PDF版本和信息收集表(4月1日前); 2、班长按要求整理本班盲审论文,以班级为单位将“盲审论文”和“信息收集表”等材料提交人才培养办(4月6日前)。 3、人才培养办送审盲审论文(4月8日前)。 | |
4月25日前 | 人才培养办汇总论文评阅结果于学位管理系统,并反馈给学位点秘书/科教科、申请人 | 学位申请人 导师 学位点秘书/科教科 人才培养办 | 人才培养办将评阅结果录入系统,并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若有两名(含)以上评阅人出具否定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该论文不能进行答辩。 2.若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论文答辩,经导师把关,可选择加送一名专家评审论文,费用由学生本人出(300元/人)。。 3.若有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则论文编辑应参照修改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后方可答辩。同时填写《论文修改说明》。 | |
论文答辩 审批 | 5月10日前 | 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 | 主管领导 人才培养办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学位点秘书/科教科 学位申请人 | 1.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 (1)人才培养办指定答辩秘书(校内在职人员) (2)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安排:答辩管理应用-->答辩安排(答辩地点和时间、委员会主席、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 2、临床医学: (1)科教科按要求提交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至人才培养办(5月9日前) (2)人才培养办在系统录入答辩安排 3.经院系审核通过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纸版材料与其他答辩材料一起备案,答辩后统一提交)方可举行答辩,未经研究生院审核或不符合其他规定而举行的答辩无效。 4.答辩前3天,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应由人才培养办在校园网公布,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答辩安排不予举行。 |
论文答辩 | 5月17日前 | 各学院/医院组织论文答辩 | 学位点秘书 答辩秘书 答辩委员 学位申请人 | 1.论文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应宣读论文评阅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及评阅结论。 2.对于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就修改内容增加对答辩人的提问。 3.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及答辩程序请见《正规赌钱十大app-赌博app可提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已公布在正规赌钱十大app-赌博app可提现-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学位工作,请自行查阅)。 4.各答辩秘书及时在学位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表决数据及结论。 5.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未准予毕业或未建议授予学位),不得很快组织重新答辩,必须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答辩。 6.如无特殊情况,5月17日前需全员完成答辩。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5月23日前 | 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人才培养办 | 1.答辩委员会建议不授予学位者,不得上报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会议后,在学位管理系统中填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数据及结论。 |
材料报送 | 5月27日前 | 1、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在学位系统中核查“信息登记表”信息,并打印签名。 2、上传最终版的学位论文(含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 | 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申请人 | 1.论文印刷格式请务必使用最新版本,在“我的论文归档申请”里面有最新的论文印刷格式模板。 2.所有非涉密学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论文提交中国知网,全部予以公开。请各位研究生注意:上传到学位系统中的最终版学位论文中,《深圳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页必须替换成编辑和导师均已签好字的扫描件,因此不需再多提交一本纸质版论文。 3.专业学位论文内页中的“学位类别”请按《专业学位学位类别、专业名称目录》填写。 |
报送相关学位材料至医学部人才培养办,由人才培养办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 学位点秘书/科教科 人才培养办 学位申请人 | 1.学位点秘书/科教科按以下材料清单提交相关材料至人才培养办。(5月23日前): (1)答辩记录表:每位学生一份,答辩秘书签名 (2)答辩委员会表决票:每位答辩委员一份,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3)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统计结果:每组一份,答辩委员会主席和答辩秘书签名 (4)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双面打印):每个学生一份,答辩委员、答辩主席、答辩秘书都需要签名 2.人才培养办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5月27日前) 提交材料时请检查以下信息: (1)双面打印,备注的文字不用打 (2)检查签字是否齐全 (3)答辩秘书应提前扫描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发送给答辩学生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时间待定 |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审议表决 |
制作发放证书 | 时间待定 | 制作、发放学位证,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 研究生院 | 获得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须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决定后公示7日无异议后方可领取学位证。 |
材料报送 | 校学位评定会议后 | 最终版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交图书馆,学生需留存档案馆的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学位点秘书 被授予学位的学位申请人 图书馆 | 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归档学位论文及学位材料应按相关要求分别报送至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及所属院系。 |
归档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 | 校学位评定会议后 | 对归档版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 | 研究生院 各学院 导师 |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研究生院将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归档版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研究生院根据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 20%的,交由所在学院(部)进行把关。学院(部)应组织不少于?3 人的专家小组进行人工认定,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院(部)认为该论文存在涉嫌作假行为的,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调查处理。 2.文字复制比位于[10%,20%)的,交由导师进行把关,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若导师认为该论文有可能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交所在学院(部)进行把关,操作同上。 3.文字复制比小于 10%,视为检测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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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可在“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可用应用/研究生服务/学位服务/我的学位申请”应用里点击学位申请页面下载以上所有相关表格,请各学位点、科教科、学位申请人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顺利通过学位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
其他更多附件、文件和咨询请学位申请人查看:
(1)医学部官网《研究生学位申请流程》https://med.szu.edu.cn/Item/6540.aspx
(2)各班级QQ群文件
(3)微信群《总群-2022届医学部毕业研究生》,还未进群的同学请联系班长
医学部人才培养办
2022年1月14日